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2024-08-23]

  现代运输方式包含哪些吗?

  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5种。

  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也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交通运输业有不少税费优惠政策。

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主体】

  提供管道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享受条件】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享受主体】

  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享受条件】

  适用本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车辆购置税

  (三)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购置挂车的纳税人

  【享受条件】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四)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购置公共汽电车辆的城市公交企业

  【享受条件】

  城市公交企业需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内。

  购置车辆为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的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政策执行期】

  自2019年7月1日起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2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享受条件】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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