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加了企业利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不需缴纳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核销手续如下: (1)长期挂账无人催收,双方已无业务往来; (2)与对方公司长期无交易; (3)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供应商同意不再收取货款; (4)债权人无法联系; (5)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 (6)其他证据或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