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现将《2026年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6年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精神,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潜力有效释放,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要求,做好2026年我市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二)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售卖转让的旧车在审核期间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售卖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售卖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四)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领)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申报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二、补贴申请条件 1.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3.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5.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大连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辽宁省内办理。 三、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核 市商务局通过公开招选,确定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为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称平台),负责申请材料审核。平台设立专区便利消费者申请补贴,为消费者上传申请材料、信息识别、系统审核、进度查询、信息反馈等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确保补贴申报、受理、审核等各环节严密顺畅。 (一)补贴申报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登录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一“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23日0时至2027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平台提交申请。2027年1月20日平台关闭车主查询补正入口。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通过平台,按系统提示详细阅读活动规则,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以下补贴申请信息: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2.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刷卡凭证或云闪付付款截图,应能识别出收款方(车企)的信息,小票或截图金额不低于2万元; 3.补贴资金入账卡(须为i类借记卡)、银行卡开户行详细信息、与本人付款卡关联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云闪付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银行卡留存手机号与云闪付手机号一致); 4.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第1页至第4页,若超出4页则还应包括转移登记页)照片或扫描件(包含车辆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登记栏信息等内容); 5.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6.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或扫描件(包含车辆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等内容); 7.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和乘用车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通过照片或扫描形式提供的材料要保证完整、清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为确保补贴申报材料审核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和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复核。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予以退回修改。 (四)申请人自行关注审核进度,并按要求在本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平台申请和补正有关信息。申请人逾期未申报、未按要求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补贴。对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符合标准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审核。在国家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 (五)平台受理补贴要实施全过程操作留痕,做到相关操作记录可查询、可追溯,确保受理补贴过程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对受理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市商务局对平台受理补贴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受理补贴过程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一)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汇总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申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负责按程序及时拨付至申请人。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抄送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和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二)市商务局做好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同时,市商务局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政策到期结束后,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将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部门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资金审核、使用、绩效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确定补贴范围和对象、标准及补贴程序等事项,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商务局统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所需资金,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补贴申请审核验真所需的车辆相关信息数据,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违法犯罪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汽车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市工信局配合市商务局开展新购置车辆型号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情况复核工作。 大连市税务局负责新购置车辆、二手车销售发票管理和复核工作。 六、其他说明 (一)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二)申领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的信息提示,及时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材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因申领人关注度不够造成材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申领人责任自负。 (三)申领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申请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大连市商务局网站上及时公布。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另发公告通知。 (六)大连市汽车置换补贴咨询电话0411-83779079,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本细则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起执行。如果国家、省市政策发生调整,按照调整政策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商务局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