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房地产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6-03-18]

  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的不良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上所指处置不良资产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使不良资产的价值得到实现而采取的债权转移的措施,具体包括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其抵押品进行处置。

  答复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

  三、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5.对各公司回收的房地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

  本通知所指处置不良资产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使不良资产的价值得到实现而采取的债权转移的措施,具体包括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其抵押品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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