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2024年第2号)要求,现将用人单位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二、申报范围及所属期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用人单位,应为上述险种的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工资。 (二)申报所属期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三、缴费工资口径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有关规定计算。 对在职职工,以其2025年月均工资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5年月平均工资的,以其起薪当月工资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退休后需要缴纳相应险种的人员,其缴费工资申报仍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报渠道 (一)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相关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地方特色”-“社保费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二)线下办理 推荐优先使用线上渠道申报,线上申报确有困难的,需提供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1)、《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社保费缴费工资导入模板》(附件3)excel电子文档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五、相关提醒 (一)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核算、审核,依法、合规、如实申报所有参保职工各参保险种的缴费工资,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二)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和《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留存备查。 (三)用人单位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6月25日前未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7月1日后需要完成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方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业务。
点击下载:1.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 2.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 3.社保费缴费工资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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